2019年8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39次会议讨论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9月10日,省长吴政隆签署《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草案)>的议案》(苏政函[2019]69号),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9月19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主持召开立法座谈会,就《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听取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决策咨询专家、环资城建委专业组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河海大学IM体育app官方入口李义松教授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参加会议、发言并提交书面修改意见。(详见江苏人网http://www.jsrd.gov.cn/sy/xw_syxw/201909/t20190919_5162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