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全程纪实,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自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起至转为正式党员且材料完成归档为止,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规范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实记录,并填写统一格式的《河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纪实表》)。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的主要内容:
1.程序纪实:全程纪实发展党员工作各环节程序履行情况。
2.培养纪实:全程纪实入党对象的培养联系和考察等情况。
3.责任纪实:全程纪实发展党员各阶段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
4.材料纪实:全程纪实发展党员工作中各类材料的形成及归档情况。
具体工作流程、相应责任主体及材料要求等参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分解表》(见附件2)。
第四条 各支部按照《纪实表》中内容做好详细记录。
第五条 二级单位党组织、党支部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档案的建立、完善。纪实内容要准确、及时、规范。
第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员档案材料应及时移交其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并归入其人事档案。
第七条 归入人事档案的入党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自传、政治审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以及其他需要归入档案的材料。
第八条 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转往校外的党员,《纪实表》由原单位存档;转往校内其他二级单位的党员,其中是正式党员的,《纪实表》由原单位存档;是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的,《纪实表》转给新单位,原单位留存复印件。
第九条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坚持“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原则,责任到人,严把党员“入口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未按要求全程纪实,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不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河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2.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分解表
附件1:
河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党委(总支)(盖章): 编号:(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学历 |
|
所在单位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 户籍所在地 |
|
以上各项由入党申请人填写并签名: 年 月 日 |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 递交入党 申请时间 |
| 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时间 |
|
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时间 |
| 同意推荐人数/参加推优人数 | / |
公示 时间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 公示 结果 |
|
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
培养联系人1 |
| 培养联系人2 |
|
培养 考察 情况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第五次 | 第六次 |
递交思想 汇报时间 |
|
|
|
|
|
|
考察时间 |
|
|
|
|
|
|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征求党内外 群众意见情况 | 征求意见时间: | 参加人数。其中,党员人,群众人,_____人同意。 |
党校结业时间 |
| 写自传时间 |
|
函调材料 完成时间 |
| 函调材料 是否合格 |
|
入党介绍人1 |
| 入党介绍人2 |
|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审核并签名: 组织员审核并签名:年 月 日 |
预备党员的接收 | 党委预审时间 |
| 组织员 |
|
公示时间 |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 公示结果 |
| 入党志愿书 编号 |
|
支部党员 大会讨论情况 | 会议时间 |
| 应到会有 表决权人数 |
| 实到会有 表决权人数 |
|
发出票数 |
| 收回 票数 |
| 同意 票数 |
|
以上各项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并签名:年 月 日 |
党委安排谈话 时间 |
| 谈话人 |
|
党委审批时间 |
| 党委审批意见 |
|
辅导员审核并签名: 组织员审核并签名:年 月 日 |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 入党宣誓 时间 |
| 入党宣誓地点 |
|
预备期培养 考察情况 | 递交思想 汇报时间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第五次 | 第六次 |
考察时间 |
|
|
|
|
|
|
递交转正 申请时间 |
| 公示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示 结果 |
|
支部党员 大会讨论 | 会议时间 |
| 应到会有 表决权人数 |
| 实到会有 表决权人数 |
|
发出 票数 |
| 收回 票数 |
| 同意 票数 |
|
是否通过转正答辩 |
| 答辩日期 |
|
党委审批时间 |
| 党委审批 意见 |
|
预备期期间是否出国、出境 |
| 出国、出境时间段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是否延长预备期 |
| 延长预备期 原因 |
|
以上各项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并签名:年 月 日 |
辅导员审核并签名: 组织员审核并签名:年 月 日 |
档案整理移交归档 | 党员档案整理 备案情况 | (材料是否齐全,若缺少,说明缺少项及原因,可附页说明) |
档案交接 情况 | 事 由 | 交接时间 | 接收人员签字 |
|
|
|
|
|
|
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最终审核,确认无误后归档。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分解表
阶段 | 流程 | 内容 | 责任主体 | 有关材料 | 注意点 |
一、 申请 入党 | 1、递交入党申请书 |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 组织委员 | 入党申请书 | 年满18周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
2、党组织派人谈话 | 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 党支部书记 | 谈话记录 | 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谈话人在入党申请书上签名和日期 |
二、入党 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团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
| 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团组织推优审核表; 支部委员会意见
| 学院团委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团委确定推优人选,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向党支部推荐。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注意规定格式。团组织推优审核表注意时间。 |
4、上级党委备案 | 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 | 组织员 | 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 检查手续是否齐全 |
5、指定培养联系人 | 指定2名培养联系人;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其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其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 党支部书记 | 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 培养联系人中有1-2名正式党员 |
6、培养教育考察 |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本人定期汇报思想,并接受党支部考察。 | 1.组织员 2.辅导员 3.培养联系人 4.学院党委书记 | 1.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计划;党课结业证书 2.成绩绩点;英语四级成绩 3.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分析报告 | 培养联系人负责定期审核思想汇报,并签阅和日期。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并由培养联系人填写考察纪实;考察纪实要及时完成,要有实质内容,党支部书记负责检查。辅导员负责审核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绩绩点和英语四级成绩。学院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党课结业证书要用原件。 |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7、确定发展对象 | 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 党支部书记 | 发展对象人选名册 | 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支部委员会讨论要有会议记录。 |
8、报上级党委备案 | 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 学院党委书记 | 发展对象名册 | 辅导员负责对发展对象人选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并报组织员汇总后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学院意见栏要及时正确填写。 |
9、确定入党介绍人
| 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 | 党支部书记 | 入党介绍人名单 | 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
10、进行政治审查 | 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 1.入党介绍人 2.党支部书记 3.组织员 | 1.发展对象自传 2.函调证明材料 3.综合政审材料 |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入党介绍人负责审核发展对象的自传,并签阅和日期。函调证明材料需有对方单位党委公章。 |
11、开展集中培训 | 对发展对象开展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 | 组织员 | 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计划、集中培训证明 |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 12、支部委员会审查 | 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 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书记
| 1.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支部委员会审查的会议记录 | 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一般不少于10人,列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有关栏目,不能简单笼统;集体讨论是否合格,要有审查的会议记录。 |
13、上级党委预审 | 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 学院党委书记 | 学院党委预审会议记录 | 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辅导员协助负责具体审查工作,并负责向党支部发放《入党志愿书》。学院党委预审要有会议记录。 |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 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 入党介绍人 | 入党志愿书 | 在学院党委预审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之前进行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志愿书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错填漏填;注意格式和时间。 |
15、支部大会讨论 | (1)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 党支部书记 | 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报告、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支部大会决议 | 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报告要用统一格式,并注意时间。入党志愿书上支部大会决议内容要规范,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 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 学院党委书记 | 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 党委审批前进行。谈话人可以是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
17、上级党委审批 | 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集体讨论和表决。 | 学院党委书记 | 基 层 党 委 审 批 意 见;党委会会议记录 | 3个月内审批;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党支部书记负责入党手续的完备,辅导员负责检查。组织员负责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在入党志愿书上的及时填写和盖章,审批意见格式要规范。 |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 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 | 组织部 | 年度发展党员统计 |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 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 党支部书记 | 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 及时编入党支部;入党介绍人指导预备党员填写考察登记表。 |
20、入党宣誓 | (1)奏《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3)预备党员宣誓;(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 组织员 | 宣誓活动记录 | 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辅导员负责本年级预备党员参加。 |
21、继续教育考察 |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 入党介绍人 组织员
| 预备党员思想汇报;考察纪实 新党员培训证明
| 预备期为1年。入党介绍人负责定期审核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并签阅和日期;定期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上填写考察纪实,注意内容要规范。考察纪实要及时完成,要有实质内容,党支部书记负责检查。 |
22、提出转正申请 | 预备期满,书面提出申请 | 入党介绍人 | 转正申请书 | 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之前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入党介绍人审核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书,并签阅和日期。 |
23、支部大会讨论 | 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 党支部书记 | 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报告;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支部会议记录 | 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报告有统一格式;支部大会要有会议记录,有关决议要规范。 |
24、上级党委审批 | 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 组织员 支部书记 | 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党委会会议记录 | 3个月内审批;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
25、材料归档 | 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自传、政治审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以及其他需要归入档案的材料。 | 辅导员 支部书记 | 所有归档材料 | 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学院党委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