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7级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习计划的通知
各位导师、2017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根据河海校研〔2011〕50号《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请各位研究生于2018年1月9日向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交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的学习计划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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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