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法学院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细则及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7〕43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细则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的优秀毕业生,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申请学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工作组织
为做好推免生复试工作,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推免复试工作,对学院录取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复试工作公开、公平、科学、合理地进行。
三、复试要求
1、参加我院复试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2项校内考生不需要再提供):
(1)《河海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系统打印)原件;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校内考生不需再提供);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水平证明,原件备查;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
(6)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活动的证明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申请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如查出有不符事实的信息,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内容及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包括外语测试、专业面试和综合素质考察。
复试内容为:
1. 外语听力和口语表达程度(25分);
2.学术能力:
(1)对法学专业知识、理论的掌握程度,包括对法学一般理论和各主要部门法学的掌握程度(20分)
(2)对所报考二级学科的认知程度(15分);
(3)创新精神,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表达能力(20分);
3.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觉悟、心理健康、社会活动、诚信以及专业契合度等方面。(20分)
五、录取
1. 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成绩外语水平占25%(X),学术能力占55%(Y),综合素质占20%(Z)。
复试总成绩为=X+Y+Z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报到时间地点、复试时间地点
接收校内和校外推免生报到、复试一并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以学院通知为准。
七、其他
1、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7]43号)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联系方式:025-83787292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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