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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鸿飞教授受聘校长法律事务助理
发布人:IM体育app官方入口  发布时间:2016-07-14   浏览次数:1327

   

    IM体育app官方入口前院长邢鸿飞教授,因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聘为校长法律事务助理(河海校人〔2016〕38号)。

 

 

邢鸿飞教授简介:

    邢鸿飞,男,1963年生。现任河海大学校长法律事务助理。法学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1984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IM体育app官方入口。1984年至1997年,南京大学任教,曾任南京大学IM体育app官方入口法律系系主任。1997年迄今,河海大学任教。1999年,晋升教授。历任河海大学法律系系主任、河海大学IM体育app官方入口院长。

    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现致力于公用事业法、国际河流法的研究。

    出版《官僚与官僚制——中国传统官制的精神及表现》、《行政法学》、《中国现行法制探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原理》、《行政诉讼的程序与方法》、《公用事业法原论》、《高校行政法治论》、《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法律问题研究》等学术著作。

    主编、参编《行政诉讼法学》、《新编行政法实务指南》、《行政管理学》、《法学教程》、《法学概论》等教材。

    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行政法学研究》、《江海学刊》等主流期刊(CSSCI期刊源)发表《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行政性》、《论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契约性》、《试论行政契约的分类及形式》、《软法治理的迷失与归位——对政府规制中软法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思考》、《政府规制中的公共利益考量》、《水资源管制立法内涵解读》、《中国公用事业立法论纲》、《论行政契约缔结与履行的特殊规则》、《行政合同的制度分析》、《行政合同在BOT项目中的运用及其法律保障》、《论行政程序立法中的三组关系》、《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障碍及其对策研究》、《论行政相对人》、《论行政集团诉讼》等学术论文数十篇。

    主持“政府购买模式运行的行政法规制研究”(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与周边国家水资源合作开发机制研究——中国与周边国家水资源合作开发的国际政治法律分析(子课题2)”(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第三批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研究”(200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主持,已于2013年结项)、“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及其教育管理中的公权与私权关系研究”(2005年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项目,主持,已于2009年结项)、“城市拆迁法律问题研究”(司法部2004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一般项目,主持,已于2011年结项)、“市场经济中的行政合同研究”(199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主持,已于2004年结项)等国家级、省部级基金项目。

    2009年以来,承担、主持若干政策法律类应用科研课题:1.“《黑河流域管理条例》立法研究”(2009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黑河流域水权转让管理办法》立法及黑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2009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3.“《珠江河口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2010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4.“《黄河法》立法前期研究”(2010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5.“水行政处罚管辖权研究”(2010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6.“《水法》实施的后评估——水资源论证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评估”(2011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7.“《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立法补充研究”(2012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8.“水利社会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水利社会管理理论基础与经验借鉴”(水利部2012年度重大项目‘水利社会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的子课题、已结项);9.“《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立法调研”(2013年南京市水利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0.“《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2013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1.“河湖管理相关重点权属及相关法律规定研究”(2013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2.“珠江河口岸线开发利用对策研究技术咨询”(2013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3.“《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2013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4.“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相关法律问题研究”(2013—2014年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5.“《黑河流域管理条例》立法建议书编制”(2014年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6.“《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草案拟定”(2014年南京市水利局委托项目、已结项);17.“《南京市物业条例》立法研究”(2015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招投标项目,已结项);18.“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制制度现状分析及土地等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经验借鉴”(2015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9.“水法规制定中的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研究”(2015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0.“松辽流域水事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研究”(2015年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1.“现行涉水法律规范在黑河流域实施中的法律障碍及其对策研究”(2015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2.“综合行政执法推进路径研究”(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委托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23.“依法治水法规体系及其综合执法机制研究”(江苏省水利厅委托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24.“南京市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5.“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指标体系研究”(南京市江宁区水利局委托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25.“水法规制定中政策保障措施条款设置研究”(2016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26.“松辽流域水行政联合执法机制研究”(2016年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27.“南四湖地区涉水省际边界管理制度研究”(2016年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28.“水行政处罚与涉水犯罪衔接中的罪与非罪标准及证据运用的规范性要求研究”(2016年江苏省水利厅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29.“《江苏省南水北调条例》立法研究”(2016年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30.“《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立法研究”(2016年淮安市水利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等等。

    学术兼职: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水利学会理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第五、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市法学会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东南大学、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兼职教授,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特约研究员、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等。

    社会兼职:江苏省及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淮安市、泰州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四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江苏省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学专家咨询组成员,南京市中级法院法学专家咨询组成员,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淮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泰州市法治建设法律专家库成员,江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公安厅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南京市公安局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南京江北新区首届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获奖及荣誉称号:

    1.《公用事业法原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先后获2013年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11年第二届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专著类)、2010年江苏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2.主持的“《珠江河口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研究” 项目,先后获2013年珠江水利委员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014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第七届水利发展研究奖”三等奖。

    3.2000年,荣获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全省10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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