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3日、26日和31日晚,江苏首届“南仲紫金杯”模拟仲裁庭的校内初赛演练分别在江宁校区致高楼B101和博学楼B201教室举行。
今年5月1日,新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施行。为推动新规则的宣传普及,充分发挥民商事仲裁贴近社会、保障创新并服务经济新常态的目的,在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由南京仲裁委员会指导并与江苏高校法律援助联盟共同主办,南京财经大学承办,河海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协办的首届“南仲紫金杯”模拟仲裁庭大赛将于6月4-5日在南京仲裁委员会和南京财经大学正式举行。
为了争取在此次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我校法律援助中心及早组队,在陈广华、李宗辉和徐军老师的指导下,就组委会下发的案例中的实体和仲裁程序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并在法学社的大力协助下,进行了三次公开演练。初赛的案例纠结于双方当事人到底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担保的关系;决赛的案例则聚焦在一起公路货物运输业务中,因托运人托运的化工原料的外包装上印有危险字样招致运政执法,相关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在演练中,仲裁庭按照仲裁规则亲和有序控庭,按照争议焦点引领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并依法作出仲裁裁决。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均以律师身份出庭,在充分的文案准备基础上,双方身临其境进行激烈的辩论,对抗又不失风度的优雅。闭庭以后,旁听同学围绕案情和仲裁程序提出各种问题,参赛者一一作出回应。
本轮演练由徐军老师进行点评。徐军老师指出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答辩时的疏漏以及仲裁庭的不规范之处,提出了一些建议,最后就各方表现做了简要总结。
本轮演练给参赛队伍营造了良好的比赛氛围,锻炼了选手的对抗和应变能力。望河海大学的选手在首届“南仲紫金杯”模拟仲裁庭比赛中取得不俗战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