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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请科研项目与成果认定程序及依据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03-24   浏览次数:1216

“河海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科研项目与成果认定程序及依据

一、认定程序

(一) 教师登陆河海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kjc.hhu.edu.cn/),在项目与成果信息查询栏目中查询自己的科研项目与成果信息。

(二) 教师根据自己的成果,对系统中遗漏的信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补充:

1. 若系统中有论著、验收/鉴定成果、获奖、专利遗漏,由教师将相应信息录入系统,然后将相应成果原件1份(论著需2本)及相应证书复印件1份(获奖需提交奖励文件复印件1份)提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进行审核,由科研秘书统一到科技处成果科办理入库手续。除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外,其他原件及复印件均由科技处归档。

2. 若系统中有论文遗漏,由教师将相应信息录入系统,论文发表刊物原件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入库

3. 凡系统中应标注,而没有标注的SCIEIISTPCSSCI检索论文,由教师提交论文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科技查新中心(南京大学或东南大学或河海大学)出具的检索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科研秘书在论文复印件上签注检索类型并签名盖章后,提交至科技处审核入库。检索报告复印件及论文复印件由科技处归档。

4. 凡系统中应标注,而没有标注的人大全文转载论文,由教师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科研秘书在论文复印件上签注检索类型并签名盖章后,提交至科技处审核。论文复印件由科技处归档。

5. 在中信所、CSSCI刊源上发表论文,由教师提交论文复印件1份至至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科研秘书依据论文发表当年刊源目录,在论文复印件上签注检索类型并签名盖章后,提交至科技处审核。论文复印件由科技处归档。

6. 教师为第二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请学院出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证明,由科研秘书统一交科技处审核(每个学生限一篇)。

(三) 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职称评审科研项目与成果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科技处;机关单位和直属单位由其党委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经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科技处。

(四) 科研秘书携“申请表”及所需材料,至科技处补充系统信息。

(五) 科技处根据“申请表”及系统中的项目和成果信息,打印《河海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中第六条的1-6部分内容,并签名盖章后,由科研秘书发给教师;

(六) 《河海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中第六条的78部分内容由教师填写,学院审核。

(七) 

二、认定依据

(一) 任现职以来,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承担的在研或已完成项目”的认定:

1. 本人为第一负责人目前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以“河海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为认定依据。

2. 项目第一负责人且未在科技处立项的科研项目,如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博士后基金、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高教所高教研究项目等,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认定。

3. 科技处只对已有经费到账的项目进行认定

4. 引进人才在原单位承接的项目由原单位提供证明和有署名的项目技术报告或论文等作为认定依据,随同填报材料一起上报,由有关部门组织认定

(二)  “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 的认定:

1. 论文情况以“河海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作为认定依据。

2. SCIEIISTPCSSCI检索论文以中信所提供的检索数据或教育部科技查新中心(南京大学或东南大学或河海大学)出具的检索报告原件作为认定依据。

3. “人大全文转载”论文以期刊原件作为认定依据。

4. 中信所、CSSCI刊源论文以论文发表当年刊源目录作为认定依据。

5. 教师为第二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学院出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证明作为认定依据。

6. 科技处只对作者机构为河海大学的论文进行认定。

(三) 任现职以来出版论著” 的认定:

    专著、编著、译著以著作原件作为认定依据,对主编、副主编进行认定,参编人员不予认定。

(四) 任现职以来获得的重要科技奖项”的认定:

1. 获奖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授奖部门的通知公告作为认定依据。

2. 科技处只对河海大学为完成单位之一的获奖成果进行认定。

(五) 任现职以来鉴定、评审成果”的认定:

1. 要求技术资料已到档案馆归档,并将《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河海大学科技成果审查验收登记表》报送科技处备案;

2. 以《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河海大学科技成果审查验收登记表》中的项目完成人信息作为排序的认定依据。

3. 科技处只对河海大学为完成单位之一的鉴定、评审成果进行认定

(六) 任现职以来申报的重要职务专利”的认定:

1. 职务专利以《专利受理申请书》获《专利证书》的归档情况作为认定依据。

2. 科技处只对河海大学为完成单位之一的职务专利进行认定

(七) 不在上述认定范围的科技项目与成果,教师提出认定要求,由科技处视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科技处 

                                                        20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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