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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处关于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12-14   浏览次数:1075

各单位: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公告》已于201012月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予以发布,请各单位按《申报公告》及《申报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特别是组织青年教师和获得校社科基金资助的教师申报。申请材料由学院统一初审、报送,科技处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请老师谅解。

二、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时间安排报送有关材料,逾期未报者不再报送。

2、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310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4、申请书和活页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四、申报时间安排

1、即日起―15,请各位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老师阅读相关申报文件,准备申报材料。

21619,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申报材料,对《申请书》及活页进行形式审查,有条件的学院可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初审。

3110,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初审修改后的《申请书》及活页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

4110115,为提高申请项目的论证质量和立项率,科技处将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对项目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5116,科技处将有关修改意见反馈给各位老师,申报人要根据预审专家的建议对课题论证进行修改,定稿后再填写完整的《申请书》及活页。

6215,各单位将正式的《申请书》及活页一式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中,同时提交《申请书》及活页的电子版本,于215下午530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张婕,电话:6527emailsxjzhj@hhu.edu.cn

附件:http://oas.hhu.edu.cn/zbm/11571.nsf/InfoByTime/68B6CDDEDD27DE02C82577F9002CA39E?open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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