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本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将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 清明节:4月3日―5日放假,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课、上班。 2. 劳动节:4月30日―5月2日放假,共3天。 3. 端午节:6月4日―6日放假,共3天。 二、调课安排 4月4日(星期一)的课调到4月2日(星期六)。 三、其他事项 1.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 2. 放假期间,若单位组织集体外出,需将活动负责人、行程、外出人数等情况于3月30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3.节日期间外出人员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加强自我防范。 校 长 办 公 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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